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等5厅委《关于推进我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28号)要求,我市首钢长钢、长信工业、金烨钢铁、兴宝钢铁和太行钢铁5家钢铁企业均在2020年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已在我局备案。现将各企业监测评估报告或工作总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等5厅委《关于推进我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28号)要求,我市首钢长钢、长信工业、金烨钢铁、兴宝钢铁和太行钢铁5家钢铁企业均在2020年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已在我局备案。现将各企业监测评估报告或工作总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355-2023658 邮箱:changzhihb@126.com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13 晋公网安备:14040202000098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