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为深入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土壤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晋环函〔2025〕158 号),向各县(区)下达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整县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研究制定《长治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衔接“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实际,推荐潞州区建设县域美丽乡村先行区,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以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继续加强以县级政府主导的统筹规划,推动完成8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附件2),治理后的村庄需达到农村环境整治标准,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垃圾、畜禽粪污乱排乱倒;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摸排调研,加大调研频次,严格成效评估,巩固拓展学习贯彻治理成效,结合当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市级部门将于6月份和10月份分批开展现场摸排调研。对调研中摸排出的各类问题,将移交所属县区人民政府。所属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分类整改。
三、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为导向,以杜绝未经处理污水直排环境为底线,治理后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群众认可。以乡政府驻地或中心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去向难以解决的村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位于重点湖库周边、水质需改善水体的汇水范围或生态敏感区的村庄为重点,建立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清单,优先安排治理,2025年全市需完成50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4.6%(附件3)。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和资金支持,严格对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的审核,鼓励优先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可参照生态环境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 (试行)》(环办土壤函〔2024〕390 号)选择治理模式。
四、强化设施运维管理
各县区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晋环发〔2023〕5号)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巡查和监测,规范运行台账记录,保障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水质达标排放,配合省级部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分类整改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的通知》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晋环函〔2024〕827号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建立更新问题设施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台账明 ,坚决避免非正常运行设施未纳入整改清单的情况,分类对未正常运行开展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尚未完成整改的需加快推进,2025年底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在年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时对评估发现设施运未正常运行的县(区)将进行扣分。
五、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
各县区动态排查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确保“应纳尽纳”,每季度要将新增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清单的水体、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成效进行“回头看”,发现“返黑返臭”水体要立即整改。针对排查出的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和“返黑返臭”水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黑臭水体治理措施、完成时限以及责任人等,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襄垣县下峪村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需于3月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9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襄垣县侯堡村国家监管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需于3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避免水体“返黑返臭”。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核查,对发现地方“应纳未纳”及“返黑返臭”情形的,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