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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山西灵空山等2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2015-04-10 16:05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14]64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局:

  国务院已批准新建山西灵空山、内蒙古罕山、内蒙古青山、吉林白山原麝、吉林四平山门中生代火山、黑龙江多布库尔、黑龙江中央站黑嘴松鸡、黑龙江茅兰沟、黑龙江明水、湖北十八里长峡、湖南西洞庭湖、湖南九嶷山、湖南金童山、广西邦亮长臂猿、广西恩城、广西元宝山、四川栗子坪、云南乌蒙山、陕西老县城、陕西观音山、甘肃黄河首曲、青海大通北川河源区、宁夏火石寨丹霞地貌、新疆布尔根河狸等2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将24处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予以发布。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以附图为准、文字描述作为参考。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和海域权属,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要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尽快组织编制和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切实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水平和管护效果。

  附件:1.山西灵空山等2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

     2.山西灵空山等2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环境保护部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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