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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询比入围项目公告

2025-03-03 08:56 来源: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公告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现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询比入围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1.1项目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询比入围项目

1.2采购内容与范围: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采购公告、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审,提交采购资料的书面报告,协助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采购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处理项目开标、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质疑、异议、投诉、申诉,协助采购人处理其他与采购人项目开标、评审相关的事项等)本项目主要包括长治市生态环境局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代理服务相关工作

1.3服务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1.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合同履行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近期财务报表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的招标采购代理业绩,(以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发布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为一份完整业绩)

4)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6)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33日至202535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7.监督单位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西街9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50703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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