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立生态环境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长农工办发〔2019〕10号)要求,现就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长发〔2018〕7号)要求,涉及生态环境系统主要工作任务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净土行动,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要求
工作动态类主要聚焦重点工作推进、投入保障落实等情况。原则上各县区每月报送1条(篇),字数不超过1000字,于每月23日前完成报送。
三、典型经验类信息报送要求
典型经验类要突出反映基层实践和鲜活案例。总结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思路、新模式、新做法,反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结合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请潞州区于8月底、潞城区于10月底、长子县于12月底前报送1条(篇),字数在2000-4000字。
四、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同时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见附件)上报市局。
联系人:土壤固废辐射管理科 王振国
联系电话:2112159
邮 箱:czshbjtrk@163.com
附件: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
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人 员 名 单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