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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关于同意潞城市翔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1号环检线与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联网的函

2025-05-22 10:01 来源: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潞城市翔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精神,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要求,以及我省环保检验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对你机构1号线进行了现场审核,基本满足《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要求同意与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联网,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

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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