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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关于同意沁源县华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3号、4号环检线与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联网的函

2024-11-14 09:27 来源: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沁源县华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精神,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行业协会组织专家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要求,对你公司3、4号环保检测线进行了全面审核,均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1238-2021的要求。根据现场审核结论,同意与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联网。


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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