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和《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气防办函〔2020〕65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测工作,经审核,截至目前长治市恒辰华远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市潞城区安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市道客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山西国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明澈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黎城县浦阳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泰源检测认证(山西)有限公司、沁源县华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已通过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均已取得检定证书及校准证书,符合在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的条件,特此通知。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