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建设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8]5号
郊区、屯留县、平顺县、襄垣县、武乡县、沁源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水防办发[2017]34号)要求,我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需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为加快我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境内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7个,经省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国家总站批准,王家庄断面需要移位到马塔村桥建设,小峧断面暂不建设,我市实际需要建设水站6个(见附件1)。水站主要采取固定式站房类型,相关标准要求按(晋水防办发[2017]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
二、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是水站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水站建设任务。
三、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水站前期建设工作经费,建设总经费按照市级财政与县区财政1:1的比例承担,中央财政负责水站仪器设备配置和运维管理等经费。水站建成后,国家将统一联网上收,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运维经费。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应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水站建设除站房外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拟建地点位的现场勘查和评估,审批手续办理、建设征地、建设场地的“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讯、通路和场地平整)。2018年6月底前完成水站站房建设及联网运行等工作。
五、市环保局要强化对各相关县(区)的督导检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将进行现场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约谈。
六、水站建设工作将纳入“水十条”考核体系,作为山西省对我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环保局生态监测科技管理科 李晓东
电 话:0355-2027422
(二)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科 罗小锐
电 话:0355-2182298
(三)市环境监测站 常惠丽 成春芳
电 话:0355-2021282 2110703
附件:
1.长治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点位)建站情况一览表
2.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水防办发[2017]34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
长治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点位)建站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所在县 市区 |
河流 |
断面名称 |
推荐站房 类 型 |
备注 |
|
1 |
郊区 |
浊漳南源 |
北寨 |
固定站 |
|
|
2 |
屯留 |
绛河 |
司徒桥 |
固定站 |
|
|
3 |
武乡 |
浊漳北源 |
关河水库出口 |
固定站 |
|
|
4 |
平顺 |
浊漳河 |
王家庄 |
固定站 |
移位至马塔村桥 |
|
5 |
沁源 |
沁河 |
龙头 |
固定站 |
|
|
6 |
襄垣 |
浊漳西源 |
后湾水库出口 |
固定站 |
|
|
7 |
浊漳河 |
小峧 |
固定站 |
暂不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