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巩固和深化“十三五”期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长治市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治市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