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长治市畜牧兽医局
关于成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
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各县(区)畜牧中心: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15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治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专项工作组。
一、专项工作组成员
组长:平小波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刘雁军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员:潘 刚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科科长
牛艺儒 市畜牧兽医局生态站站长
王振国 市生态环境局科员
李小燕 市畜牧兽医局科员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的日常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科潘刚科长兼任。
二、专项工作组职责
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市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和问题整改。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长治市畜牧兽医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