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根据省环保厅《山西省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晋环土壤函〔2018〕14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局于2018年4月11日制定并下发《长治市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长环〔2018〕27号),成立督查考核组,安排全年具体工作,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我市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和过程
(一)督查考核范围及内容
1、所辖13个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的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落实情况。
2、全市范围内199家危废产生单位(主要包括危废产生企业、大型医院、大型销售维修企业)及5家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落实情况。
(二)工作组织情况及主要工作过程
1、2018年2月7日,组织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分管局长、科长和重点产废企业约100人召开全市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安排暨首次培训会议,讲解危废考核的注意事项,并对2018年的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
2、4月16日,组织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土壤科科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重点机动车维修行业约150人召开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长环土壤函〔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管理工作的通知》(长环土壤函〔2018〕4号),将医院和机动车维修行业逐步纳入危废考核范围。
3、4月25日,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函〔2018〕224号)要求,转发《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土壤函〔2018〕5号),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于7月23日向省环保厅上报《关于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长环土壤函〔2018〕23号)。
4、对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5月7日和7月25日配合省环保厅和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完成对该企业2018年第一和第二季度现场审计工作。
5、联合市环境监察支队,从4月16日起,至8月30日,分别对襄垣、长治县、沁源县、潞城市、郊区等重要工业县区的环保部门的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抽查重点危废产生单位59家、经营单位5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完成。
6、为了督查考核各县区的危废管理工作,市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交叉检查和抽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长环土壤函〔2018〕14号),并于6月25日-7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县区交叉检查和市局抽查督查工作:
(1)县区交叉检查基本情况
由潞城市、郊区、黎城县、屯留县、襄垣县环保局分别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25日-6月30日对各县区危废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由分管土壤固废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带队、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1人和监察大队1人组成检查组,共检查14个县市区63家企业:将化工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每个县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1-2家,其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检查比例不低于20%;要求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检查打分,填写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出,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各检查组将被检查县区企业的危废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市局。
(2)市局抽查情况
市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科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检查情况和各县区自查情况,分成两组于7月3日-7月4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重点抽查化工企业、问题突出的企业,共抽查8个县市区15个企业,查看了检查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打分情况,对照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查看企业的相关资料、现场管理情况、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7、7月19日,长治县环保局在王庄煤业组织召开全县危废规范化管理现场培训会议。市环保部门代表出席,通过讲解危废管理内容及带领企业现场参观危废库,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危废管理意识及水平。
8、8月31日,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晋环土壤函〔2018〕111号),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长治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长环土壤函〔2018〕27号),并已发至各县区认真组织实施。
(三)时间进度
(1)市级、县级环保部门已于3月31日前,公布上年度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
(2)各县(市、区)已于5月25日前填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名录。
(3)各县(市、区)已于7月1日前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并报市局备案;另外,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的现场检查工作。
(4)各县(市、区)已于7月15日前,完成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工作,8月1日前报送培训记录。
(5)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考核工作,并已于8月30日上报自查考核报告。
(四)完成情况及自评打分情况
1、市局现场检查了14个县(市、区)环保部门59家危废产生单位及5个危废经营单位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督促各县(市、区)完成了全市199家危废产生单位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达标142家,基本达标49家,不达标7家,停产1家,其中立案查处2家;对68家企业进行二次复查,最终达标160家,基本达标32家,不达标6家,停产1家。
3、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自评分值为93.15分。
二、抽查合格率情况
重点对全市59家危废产生单位,5家危废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一)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59家,符合达标的50家,基本达标的6家,不达标3家。
(二)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5家,符合达标条件的 5家。
三、取得的主要经验、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取得的主要经验、成效
1、通过各县区的自查、交叉检查和市局抽查,县级环保部门和企业对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更加重视,加强了县级环保部门和企业的相互借鉴学习,进一步规范危废管理。
2、各县区可以借鉴长治县环保局组织的企业现场危废培训会议,组织危废产生单位到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现场学习,使危废培训更有成效。
3、截止2018年8月底,危废转移计划备案登记的数量为221份,同比去年增加101份,尤其是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计划转移及收集处置数量明显增加;企业备案的危废种类进一步完善。
4、企业的危废管理意识增强,主动去危废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参观学习,能够积极地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截止今年8月底,组织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危废180家,医废30家。
(二)存在的问题
1、未全部填写《被考核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2、部分企业对危废台账管理不够重视,危险废物台账更新不及时。
3、部分企业危废暂存间不够规范,未在危废暂存间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制度,危废贮存场所标志牌设置不规范。
4、部分企业危废培训、应急演练相关资料不够完善。
5、部分企业由于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数量少、处置费用高、运输路程远等原因,存在堆存的现象。
2017年危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同样存在于今年考核中,体现了部分县级环保部门和企业对危废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问题落实的不到位。
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2018年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工作,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在组织好各县(市、区)的危废规范化管理的自查之外,继续组织交叉检查,进一步做好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等工作。
(二)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内部管理、申报登记、建立台账、设置标识标志、应急预案备案、业务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
(三)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度缓慢的企业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企业进行参观学习,提高企业工作人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长治市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汇总统计表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