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区域声环境
2024年9月—11月,长治市对市辖区10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昼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表明:市辖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1.8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达标监测点位77个,监测点位达标率为74.0%。
2.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4年9月—12月,长治市对市辖区8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昼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表明:市辖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65.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好)”。达标监测点位78个,监测点位达标率为94.0%。
3.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24年,长治市对主城区1~4类功能区8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每类功能区2个点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全年监测四次,监测结果表明:主城区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全年达标率昼间为96.9%、夜间为100%。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全年达标率昼间、夜间分别为:1类区昼间87.5%、夜间100%,2类区昼间100%、夜间100%,3类区昼间100%、夜间100%,4类区昼间100%、夜间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