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城市声环境质量 >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清单》的公告

2024-08-26 11:20 来源: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清单》,现予以公开。如有相关意见,请于8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发送至指定邮箱czhbdqk@163.com>。

2024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清单.docx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355-2023658 邮箱:changzhihb@126.com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13 晋公网安备:14040202000098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