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区域联防联控,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长治市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长治市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
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为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定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继续深化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暨监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践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全面对长治市大气排放重点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压实县、区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工作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清零”污染源,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聚焦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坚决控制住重污染天气,确保PM2.5浓度同比有改善、绝不反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3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大排查。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全方位排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现场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物料堆存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分类大整治。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实施“关、停、治、帮”。
1.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且不能稳定达标的严重超标企业,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请政府实施关停。
2.对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等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产、停产措施。
3.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挂牌督办。
4.对企业环境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开展定点帮扶,积极做好服务。
(三)促进大提升。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督促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排查
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长治市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成立执法行动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确保排查有深度、整治有力度、提升有成效。
(二)督导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组成8个执法检查组,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共计32人。执法检查组将根据工作安排,对检查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按流程转交所属县、区或有关部门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组织领导
成立长治市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赵晚花任总指挥,刘广庆、王路青、王林、史跃宏、安木贤、杨德全、郭联宏、李秀文任副总指挥,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8个执法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秀文兼任。
六、工作机制
(一)信息调度。
1.执法检查组:市指挥部下设的8个执法检查组要坚持组长带队,每周深入所包县、区开展执法检查,每周一12:00时前将上周执法检查进展情况、现场检查问题清单(附件3)、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附件4)经组长审签后,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各组要详细客观描述现场发现问题并固定现场证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各县、区:各县、区制定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于10月16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人信息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周一12:00时前将上周执法检查进展情况、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附件4)、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附件5)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限时转办。对每周发现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转所属县、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处理,七日内上报处理结果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附件5)。
(三)跟踪督办。对重点督办问题,市指挥部组织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四)约谈问责。对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将提请市政府约谈县、区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两个责任主体”,即县、区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各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
(二)严守廉政纪律。本次执法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要加强安全教育,所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廉洁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联 系 人:郭强 王东亮
联系电话:18903558855 18035560022
电子邮箱:czhjjc0022@126.com
附件:1.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2.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分组名单
3.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问题清单
4.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
5.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附件1
长治市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赵晚花
副总指挥:刘广庆 王路青 王 林 史跃宏 安木贤
杨德全 郭联宏 李秀文
成 员:石颜红 武 强 崔荷花 陈丽华 张广才
李晓东 罗小锐 杨 飞 潘 刚 闫志国
栗建华 苗国斌 董晋明 张 斌
附件2
长治市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执法检查区域 长子县
组 长:刘广庆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编制人事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络 人:陈丽华
第二组 执法检查区域 上党区
组 长:王路青 驻局纪检监察组长
成员单位:车检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络 人:苗国斌
第三组 执法检查区域 潞城区
组 长:王 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科技与财务科、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联 络 人:栗建华
第四组 执法检查区域 潞州区、屯留区
组 长:史跃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
联 络 人:杨 飞
第五组 执法检查区域 平顺县、高新区、经开区
组 长:安木贤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联 络 人:闫志国
第六组 执法检查区域 黎城县、壶关县
组 长:杨德全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土壤生态环境科、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联 络 人:潘 刚
第七组 执法检查区域 沁源县、沁县
组 长:郭联宏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法规与标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
联 络 人:崔荷花
第八组 执法检查区域 武乡县、襄垣县
组 长:李秀文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络 人:张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