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我办依据《山西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环发〔2022〕10号),组织编制了《长治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 关于长治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长政函〔2023〕47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