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规范移动源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合规意识,8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专题普法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聚焦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虚假维修、篡改排放装置、营运车辆不按规定检测维护等重点违法情形,同时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典型案例,系统地为参训人员讲解了法律条款、执法依据、违法后果及合规管理要求等法律知识,内容贴合执法实际、针对性强,有效补齐了移动源监管领域法治薄弱环节。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全市机动车排放领域执法标准、规范了执法尺度,切实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有力引导机动车维修、检测及运输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经营,为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夯实法治基础。机动车维修、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及生态环境一线执法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近期以来,我市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同步推进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重型车运营企业开展上门普法宣讲。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机动车排放领域普法宣传手册》300余册,通过面对面释法解惑、现场指导合规经营,切实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守法”转变,全面规范全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