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秋冬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安排,3月7日夜间,市执法队分三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壶关县境内的石灰窑和砖瓦窑开展了突击检查。重点解决“壶关县一中站点持续存在PM10和CO高值热点,其中:PM10高值出现了4小时,峰值浓度达到了638微克/立方米,高居全省第一;CO高值出现了4小时,峰值浓度达到了3.8毫克/立方米”问题。

三个执法检查组共出动人员12人,检查企业7家,其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5家。这几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主要有:露天堆放大量散装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成品车间未在全密闭状态下作业,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仓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监测报告中隧道窑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80毫克/立方,超过标准限值50毫克/立方;未提供全年自行监测报告,厂区内积尘严重,脱硫设施运行不规范,自动加减和压滤设备均未投入使用;脱硫设施运行台账涉嫌弄虚作假;涉嫌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湿电除尘停用,厂区内积尘严重,无设施运行及加药记录台账。

为确保壶关周边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夜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市执法队连夜转至壶关分局,要求壶关分局立即依法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