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对进入区域内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优化通行措施(新能源车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内优化通行范围
省道S226线荫太线路口、英雄南路物流园区与国道207平交口以内。
二、优化通行线路
以荫太线、国道207为东西向过境通道,以省道S226、S227、长晋高速、长治绕城高速为南北向过境通道,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就近驶入上述公路通行。
(一)由北向南
从潞州区方向经英雄南路过境上党区的车辆从国道207、208绕行。
(二)由南向北
从晋城市高平、陵川方向及上党区西火、荫城、南宋方向向潞州区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荫太线或国道208,上绕城高速(西池高速口)、长晋高速(上党高速口)通行。
(三)由东向西
从壶关方向向长子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国道207、208通行。
(四)由西向东
从长子方向向壶关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国道208、207通行。
三、管控时间及时段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每日需按照优化通行线路绕行过境,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
四、车辆通行规定
(一)在管控区域内,运送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及集中供热、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可以进入,但以上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并按照要求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进入管控区域内车辆由用车企业及个人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环保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交警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五、管控措施
优化通行管控区采用电子监控抓拍和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并行的方式管控。
(一)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管控之日起,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违规驶入管控区域内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联合执法检查点。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基础上,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对未办理《临时通行证》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劝返,对闯禁令,擅自驶入管控区域内的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将开放备用线路,确保过境车辆正常通行。
(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车辆的载货源头企业及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特此通告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