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环保要闻 > 正文内容

从生态环境法典读懂“山西机遇”

2026-03-20 09:29 来源: 长治环境发布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作为资源型地区和黄河中游生态屏障,山西正面临着从“煤炭大省”向“美丽山西”跨越的关键期。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为山西转型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的法律保障和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读懂法典,有助于读懂山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密码”。



生态环境法典为山西深化能源革命提供了制度机遇,实现了从政策引导到法律强制的跨越。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明确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瓦斯综合利用能力、严禁高盐废水外排。这些规定,为山西破解“一煤独大”困境提供了最高层级的法律支撑,意味着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化工高端化不再是“可选项”,而是拥有明确法律路径的“必选项”,将倒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技术革新,从而提升整个能源行业的绿色成色。另外,法典明确提出要“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力度”,“促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合成燃料等绿色清洁能源发展和利用规模”,鼓励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制度创新。这相当于从法律层面肯定了山西在煤层气等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其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可以让山西庞大的碳汇资源和减排潜力转化为真金白银。山西可利用法典赋予的空间,率先建立全国性的煤炭行业绿色标准体系,掌握行业话语权,将黑色资源转化为绿色资本,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


生态环境法典为山西生态修复产业带来了市场机遇,可以变“历史包袱”为一个绿色、可持续的新兴产业集群。山西因长期开采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沉陷区和煤矸石堆场。法典专章规定“生态修复”,进一步强化污染者和受益者的修复责任,将推动建立更严格的责任人追溯机制和基金提取制度,为生态修复企业创造了长期、稳定且可预期的市场需求。法典也明确了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确立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为社会资本进入山西生态修复领域扫清了法律障碍,将催生一个巨大的生态修复产业市场。山西可以利用这一契机,大力发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矿山公园旅游等新业态,让“固废”从“环境负担”转变为“工业原料”,让企业在治理污染的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生态环境法典为山西带来了国家区域战略叠加的区位机遇,可以将多重国家战略带来的巨大红利转化为发展优势。山西既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关键区,又称“华北水塔”,是京津冀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地。法典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红线和底线,让山西在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时,有了统一的法律准绳,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的法治化推进。法典对于生态补偿机制的强化,为山西向京津冀地区提供优质水源、清洁空气和碳汇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意味着,山西涵养水源、保护生态的投入,可以通过国家层面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实现“保护者受益”。可以这样说,过去山西的地理位置意味着资源要往外运、污染要自己留。未来,在法典的护航下,山西的黄河流域生态、“华北水塔”功能、能源革命成果,都将通过法治化的生态补偿、绿色交易和市场机制,转化为可度量、可交易、可增值的战略资产,赋能自身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前夕,我省已于2026年1月1日施行了新修订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方面已经做出的探索,与国家法典精神高度契合。由此可见,山西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实践上下了“先手棋”,占了先机。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固则生态稳。生态环境法典,是山西破局转型、重塑优势、赢得未来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以法典实施为契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本领,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书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山西篇章。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355-2023658 邮箱:changzhihb@126.com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13 晋公网安备:14040202000098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